课件(优质课)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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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教育大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教育数据既是一笔宝贵的教育资产,同时也涉及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隐私,应用保护不当则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国家应高度重视教育数据的隐私保护与安全管理,不断努力采取更先进、安全系数更高的措施来保障教育数据的安全,保护教育隐私数据不外泄、不被恶意使用。因此,我国需加快制定《教育大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从体制、机制、技术、方法等多个层面制定管理细则,切实保障个体、机构、国家的教育数据安全。
《教育大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应包括:建立健全教育数据安全管理架构,包括数据生产部门、数据使用部门、数据管理部门等,并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教育数据资源的保密等级,按保密等级规定采取相关处理措施;设计高性能、高可靠、简化管理的教育大数据存储系统,为教育云平台提供充分的访问性能和数据安全保障;建立涵盖教育数据存储、传输、使用等多个环节的多种安全保障措施;采用数据隔离、数据加密、第三方实名认证、灵活转移、安全清除、完整备份、时限恢复、行为审计、外围防护等多种安全防护技术,解决教育大数据的云存储安全问题。
2、成立国家教育大数据研究机构
组织教育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的研究人员成立专门的教育大数据研究机构,集中优势力量破解教育大数据应用推广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结合教育发展的战略需求,开展前瞻性研究,使其成为国家教育大数据发展的智库。
国家教育大数据研究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深入钻研教育大数据技术,破解教育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与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难题,着力研究教育大数据的应用模式与方法,更好地服务个体、学校、教育管理机构以及教育企业的发展;发挥好国家级智库的创新与引领作用,研发教育大数据应用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范教育大数据产业发展;结合国情构建特色化的教育大数据理论体系,涵盖理论、技术、模式、方法、机制、战略等多个层面,努力使我国在智慧教育与大数据研究方面从“随行者”变为“领跑者”;归纳、提炼典型的教育大数据应用案例与模式,总结教育大数据应用策略,为全国推广教育大数据应用经验提供指导。
3、成立国家教育大数据治理机构
除了教育大数据研究机构,还应成立教育大数据治理机构。大数据时代,每时每刻都在产生海量的、各种来源的、各种类型的教育数据,如何协同多方力量进行高效的教育数据治理是摆在每位教育管理者面前的现实问题。教育数据治理的目的是提升教育数据质量,保护教育数据隐私安全,保障教育数据合理应用,促进教育数据合法共享。